5月20日,安徽省能源局发布《关于贯彻落实 (分布式光伏发电开发建设管理办法〉的通知(征求意见稿)》。
文件提出,在负荷方面,鼓励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通过光储充一体化、源网荷储协同互动等方式提升就地消纳能力。对于暂无可开放容量地区,依托存量负荷建设的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,在通过加装储能设施满足相关要求前提下,可由电网企业评估后并网接入。依托新增负荷建设的全部自发自用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,不受可接入容量限制。
政策原文如下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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文件提出,在负荷方面,鼓励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通过光储充一体化、源网荷储协同互动等方式提升就地消纳能力。对于暂无可开放容量地区,依托存量负荷建设的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,在通过加装储能设施满足相关要求前提下,可由电网企业评估后并网接入。依托新增负荷建设的全部自发自用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,不受可接入容量限制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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